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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手车调表陷阱,消费者退车难,记者调查内幕曝光

    发布日期:2025-06-25 21:59    点击次数:107

    各位父老乡亲,兄弟姐妹们,今天咱们得好好聊聊这买二手车的事儿。

    这不,最近桂林有位杨女士,就遇到了个特别糟心的情况,这事儿啊,真是给咱们大伙儿都提了个醒,买二手车可得擦亮眼,别一不小心就掉进坑里去了。

    杨女士这事儿是这样的,去年4月份,她寻思着给儿子买辆车练练手。

    小年轻嘛,刚学开车,难免磕磕碰碰的,买个新车划不来,二手车就成了个不错的选择。

    杨女士和她儿子也挺谨慎的,没敢在网上随便找个车贩子,而是特意跑到了桂林一家叫“鑫广达博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马自达门店”的地方,这可是个正儿八经的品牌店啊,他们觉得在这样的店里买,总归能放心点。

    当时啊,他们看上了一辆红色的马自达,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,这车“表征里程”是5.2万公里,车款是7万1千块钱。

    这数字听着多好啊,5万多公里,对于一辆二手车来说,那车况肯定差不了,算是个“精品”了。

    杨女士的儿子买了车以后,也确实开得不多,一年多下来,里程表上也就多了1000公里左右,总共也就显示5.3万公里。

    可谁能想到呢,就在今年5月,杨女士想把这车卖了,就去二手车市场找车商。

    车商一看车,也觉得挺好,就跟杨女士谈好了5万5千块钱收这车,钱都转给杨女士了。

    按理说,这事儿就该成了吧?

    结果啊,人家车商把车拉回去一检测,当场就傻眼了,赶紧给杨女士打电话,说这车根本不是5万多公里,实际里程都跑到13万多公里去了!

    我的天呐,这一下就多了8万多公里啊!

   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车商一听是“调表车”,立马就把钱退给了杨女士,说这车他们不敢收。

    这下杨女士可就懵了,她压根儿就没听说过“调表车”这回事儿。

    她自己开了一年,就跑了1000多公里,这8万多公里是哪儿冒出来的?

    这不明摆着,在她买车的时候,这车就已经被动过手脚,里程表被人为调低了吗?

    杨女士赶紧拿出当初签的购车协议仔细看,结果发现,协议里有一条“补充条款”写着:“双方已确认车况,不承诺车辆实表”。

    她回想起来,当时买车的时候,马自达门店给的两份第三方检测报告里,也根本没有车辆的行驶里程数据。

    杨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,第一时间就去找了当时接待她的销售人员,跑到长安马自达门店去理论。

    她跟销售方说,这车是在你们店里买的,现在里程数不对,这就是欺诈,她要求退车。

    第一次协商的时候,销售方倒是承认不是他们调的表,但只愿意按照目前的市场价,也就是5万块钱回收这辆车。

    杨女士一听就火了,这不等于白白损失2万多块钱吗?

    她当然不能接受。

    后来,记者也跟着杨女士去了门店。

    销售人员还是那句话,只能按照现在表显5.3万公里的市场价,也就是5万出头来回收。

    杨女士就说啊,这车的行驶里程数是个天大的事儿,如果她和儿子当时知道这车已经跑了十几万公里,那打死她也不会买这辆车啊!

    她还担心,如果真让商家按市场价回收了,那这辆“调表车”会不会又被商家隐瞒真相,转手卖给下一个不明真相的消费者?

    这不是一坑再坑吗?

    所以啊,杨女士坚决要求原价退车。

    记者也给这家公司的售后打了电话,说明了杨女士的情况。

    没多久,公司的二手车部门工作人员就回电话了。

    他们承认,他们自己也查了数据,杨女士买的这辆车实际里程确实是13万多公里,跟表上显示的不一样。

    但是他们坚持说,在把这辆车卖给杨女士的时候,他们对“调表”的情况并不知情,所以不存在欺诈。

    他们还说啊,这辆车他们当时收回来的时候是6万9千5百块钱,如果知道是“调表车”,他们根本不可能收,更不可能卖给消费者。

    而且,他们还拿合同里那句“不承诺车辆实表”说事儿,说写这句话就是为了防止以后出现这种麻烦,消费者调了表反过来赖他们。

    杨女士一听这话就更来气了,她说这车是从这家公司销售出来的,普通老百姓哪能知道这车是不是“调表”了?

    就算是商家在卖车之前真的不知道,那也是商家自己收车的时候检测出了问题,这不应该让她这个消费者来承担损失啊!

    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办呢?

    记者也专门咨询了律师。

    律师说了,这事儿的关键就看销售方是不是故意隐瞒了车况。

    如果销售方是明知道这车里程数不对,还故意隐瞒,那这就是欺诈!

    按照咱们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,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,还能要求3倍赔偿!

    那可是七万块钱的三倍,二十多万啊!

    律师还说了,就算是销售方不是故意欺诈,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尽到核查的义务,导致杨女士对车辆的里程数产生了“重大误解”,那杨女士也可以要求撤销合同,退车退款。

    因为销售方是专业的二手车经营者,他们就应该全面了解所销售车辆的真实情况。

    咱们国家有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,里面明确规定了,二手车销售方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车辆的真实情况和信息,包括使用、修理、事故、检验等等。

    这辆车没把真实的里程数告诉杨女士,让杨女士产生了误解,这就不符合杨女士的真实意愿了。

    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的协议,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撤销,退车退款。

    至于合同里那句“不承诺车辆实表”,律师也说了,这属于“格式条款”,就是那种商家提前印好,消费者只能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条款。

    这种条款啊,它不合理地免除了销售方对车辆里程数真实性的责任,而且商家还没有尽到提醒或者说明的义务,所以,这个条款是无效的!

    律师也给咱们大伙儿提了个醒,买二手车的时候,可得多个心眼。

    首先,要找正规有资质的二手车经营者,别图便宜找那些不靠谱的。

    其次,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,把车况、里程数、违约责任这些重要的内容都写清楚。

    现在有很多第三方检测机构,花点钱给车做个全面检测,查查维修记录、违章记录什么的,心里才有底。

    最后,万一真遇到这种事儿,别怕,拿起法律的武器,该投诉投诉,该打官司打官司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!

    杨女士这事儿,咱们看在眼里,真是替她抱不平。

    这不明摆着是商家在利用信息不对称欺负消费者吗?

    这“调表车”啊,就像个定时炸弹,不仅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,更重要的是,它损害了消费者的信任,让整个二手车市场的信誉都跟着受损。

    所以啊,咱们消费者自己得长个心眼,也希望咱们国家的监管部门能加大力度,好好整治一下这种坑害消费者的行为,让二手车市场变得更透明、更规范,让咱们老百姓买车能真正买得放心、用得安心!